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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高速公路施工建材!这14人被判刑

信息来源:joojcc.com   时间: 2022-03-21  浏览次数:0

  正在施工建设的天庄高速公路是张家川县域内第一条高速公路,是一项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贪婪的目光盯上了高速公路的施工建材。近日,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高速公路施工建材的团伙盗窃案,既严厉打击了涉企违法犯罪活动,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张家川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法治保障。

  2020年6月底至2020年12月底,被告人李某花等14人单独或伙同他人,在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静宁(庄浪)至天水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TZZB4标项目部(简称天庄高速)的胡川建筑工地,利用农用手扶拖拉机、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摩托车多次盗窃建筑工地的废旧钢材、螺纹钢筋等施工材料。14名被告人先后盗窃作案59起,涉案总价值266243元,非法获利138750元。

  张家川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花等14人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认罪悔罪程度,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14名被告人四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同时没收作案工具,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经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被告人李某花等14人作为天庄高速公路的受益者,理应积极配合天庄高速公路的修建,支持建设单位施工,但各被告人突破道德底线,盗窃建筑材料,影响重点工程建设,触犯法律红线,实为国法所不容。14名被告人中,13人为青壮年,都具有劳动能力,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寻求合理合法的致富途径,通过辛勤的劳动致富,而非盗窃“致富”,贪取不义之财。14名被告人不仅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且给家庭、亲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和伤害,法官劝告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不义之财勿贪念,法律红线勿触碰,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也提醒施工单位要提升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财物的管理,一旦发现财物被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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