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0-12-10 到 2010-12-26
招标单位:望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所在地区:湖南
详细内容:
望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计划编号: 望财采计2010-716
受望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湖南金政招投标有限公司举办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诚邀感兴趣且符合资格的生产厂家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道路中心隔离护栏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CSCG-HNJZ-GK20101205
计划编号:望财采计2010-71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性价比法
五、标书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到招标公司领取图纸。
六、投标资质:供应商应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企业商,并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本项目要求生产厂商参与投标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①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或以上
(2)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3)社保登记证影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殊要求:
投标人具有湖南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影印件。
七、标书认购:有意者请于2010年12月7日至2010年12月 26日止上班时间到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1栋805房(市政府东侧)认购招标文件。认购招标文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上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凡未办理认购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2月 27 日下午14: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2010年 12 月 26 日下午17:30分前,投标人须交付不低于投标报价1%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转账支付,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否则,其投标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0年 12月 27日下午14:30 时。
开标地点:望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开标室(高塘岭镇文源中路29号)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1栋805房(市政府东侧)
联 系 人:周顶 聂浩 邮编:410006
电 话:0731-84462168 传真:0731-84462168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湖南金政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五一路支行
帐号:1901001009201240180
采购人:望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 址:长沙市望城县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875968678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望城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望城县高塘岭镇文源中路29号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话(兼传真):0731-8806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