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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赣州至崇义(赣湘界)段建设项目道路石油沥青采购和沥青改性、沥青乳化加工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2-02-01 到 2012-02-05

招标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赣州至崇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所在地区:江西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赣州至崇义(赣湘界)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西省赣州至崇义(赣湘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6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江西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1.46%:23.54%:65% 。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赣州至崇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本项目土建工程已于2010年12月开工建设,沥青采购及加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道路石油沥青采购和沥青改性、沥青乳化加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境内的南康市、上犹县和崇义县,路线全长约88.129km,全线按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新建。全线共3个路面施工合同段,分别为:AP1合同段(K446+450~K470+300,23.85km)、AP2合同段(K470+300~K499+560,29.26 km),BP1合同段(K499+560~K534+586.784,35.019 km)。
  2.2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路面用道路石油沥青采购和沥青改性、沥青乳化加工,划分为2个类别计3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类别 合同段 招标内容 数量(吨)
  Ⅰ类 LQ1 散装国产A级50号道路石油沥青 18400
  散装国产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 4000
  LQ2 散装进口A级70号道路石油沥青 23400
  Ⅱ类 LQ3 沥青改性加工 26900(加工后改性沥青数量)
  沥青乳化加工 (高渗透) 1100(加工后高渗透乳化沥青数量)
  沥青改性乳化加工 1900(加工后改性乳化沥青数量)
  上表中数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2.3道路石油沥青采购供货、沥青改性加工、沥青乳化加工均计划于2012年3月开始,2012年10月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LQ1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沥青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应是具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LQ2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国外沥青生产厂家代理资质的中国代理商(代理商应是具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LQ3合同段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有沥青改性加工及沥青乳化加工厂商。各合同段投标人还须在财务、业绩、信誉、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招标人将在江西赣崇高速公路网(http://www.jxgcgs.cn)公布投标人各方面最低要求)。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同一代理商代理不同品牌的沥青,不得同时投一个合同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合同段,但最多可在每个类别中各中一个合同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西赣崇高速公路网(http://www.jxgcgs.cn)信息公告栏上下载《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赣州至崇义(赣湘界)段建设项目道路石油沥青采购和沥青改性、沥青乳化加工招标报名登记表》,按表格规定的内容填写齐全,打印和签字盖章后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面交招标人。
  4.2按要求准备好报名登记表后,请于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5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沥青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如投LQ1、LQ2合同段且为代理商则需要,可用传真复印件,此授权书格式请在江西赣崇高速公路网(http://www.jxgcgs.cn)信息公告栏上下载,其内容均不得发生实质性变化)及⑤上述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身份证、沥青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书(如有))彩色影印件1份(须用A4纸以1:1比例打印,如原件大于A4纸,可缩小至A4幅面,不可多个证件合并于一张A4纸中),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须连同⑥《厦门至成都国家高速公路赣州至崇义(赣湘界)段建设项目道路石油沥青采购和沥青改性、沥青乳化加工招标报名登记表》、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当法定代表人来购买招标文件时)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当委托代理人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加盖单位章,到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3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事先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4.4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2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1318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设大厦)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LQ1、LQ2合同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合同段80万元人民币,LQ3合同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交通信息网(http://www.jxjt.gov.cn)、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ncztb.nc.gov.cn)和江西赣崇高速公路网(http://www.jxgcgs.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赣州至崇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江西省上犹县东山镇文兴路赣崇项目办C栋
  邮    编:341200
  联 系 人:万宇   熊燕
  电    话:0797-8539910   0797-8539990
  传    真:0797-8539988
  电子邮箱:jxgcgsgcc@qq.com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赣州至崇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