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猴屿乡象联海堤新一轮强化加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重新招标)
报名时间:2012-02-06 到 2012-02-10
招标单位:长乐市猴屿乡象联海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所在地区:福建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猴屿乡象联海堤新一轮强化加固一期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农业【2011】13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中央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长乐市猴屿乡象联海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现该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乐市猴屿乡象联海堤新一轮强化加固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长乐市猴屿乡;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中央配套资金;
2.4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现状象联海堤加固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期要求:10个月,工程延期二个月内不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超过的从第三个月开始每月按监理服务费总酬金除于10计算给予支付。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具有信用档案登记;
3.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具有信用档案登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监理企业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5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 2月6日至2012年 2月10日,每天上午 9 :30时至 11:3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时至17:00 时,到 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2层)-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凭收款收据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2层)-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领取新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水利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2月29日上午9:00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2层)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建水利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猴屿乡象联海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长乐市猴屿乡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159801925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滨路110号湖滨大厦七层
电话:13705946241 传真:0591-83757335;
联系人:曾先生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东水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5919027021108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电大厦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