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充分利用太阳能,节约资源,减少太阳能集热器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引导和促进太阳能集热器的生产和使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太阳能集热器的热性能、保温材料、集热器光污染和太阳能集热器与水接触部分的重金属铅、镉、铬和镍的析出量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北京清华阳光太阳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华扬太阳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嘉普通太阳能有限公司。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9月1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太阳能集热器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HJ/T362~363-2007

- 类 型:建材书籍
- 出 版 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 主 编:本社 编
- 出 版 期:2011-03-04
- 尺 寸:
- ISBN:1380209137
- 页 数:
- 价 格: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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